楚雄州农民专业协会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建议 一、发展现状 1、农协会发展的基本情况 到今年3月底止,全州各类农民专业协会已发展到433个,发展会员17097人。其中元谋县63个、会员3162人,禄丰县88个、会员2577人,楚雄市26个、会员864人,南华县68个、会员1916人,双柏县30个、会员797人,大姚县28个、会员1508人,姚安县53个、会员1993人,牟定县18个、会员1511人,永仁县32个、会员945人,武定县27个、会员1824人。 我州农民专业协会,从组织形态上划分,有技术交流型282个、技术服务型88个、经济实体型63个,分别占总数的65%、20.4%和14.6%;从专业上分类,从事种植业的有280个、养殖业69个、林果业52个、加工营销业21个、其它12个,分别占总数的64.5%、16%、12%、5%和3%,也有少数协会同时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加工营销业。从管理和活动情况看,活动得好的有176个、中等的有131个、差的有126个,分别占总数的41%、30%和29%。活动较好的协会表现在有健全的协会章程,管理规范,会员凝聚力强,能围绕产业开展会员培训,技术服务,统一产品的种植和营销,特别是依托龙头企业组建的协会,其推动当地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作用十分明显。如元谋县清河果蔬协会、龙眼葡萄产业科技协会、优质枣类产业开发协会、果业协会、来利无公害蔬菜产销协会、禄丰县仁兴镇农产品加工营销协会等。在433个农民专业协会中,确有一部分已经名存实亡,组织机构不健全,活动较差。 2、农协会的发展趋势 2003年9月、10月,省、州农民专业协会工作推进会先后在元谋召开后,农协会工作引起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州委办、州政府办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协会的意见》。州科协及时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协会的实施意见》,并深入各县(市)调研和指导,切实加强了对农协会的引导、组建、管理和服务工作,不断向州委、州政府和有关部门反馈全州农协会发展情况。元谋会议后,各县(市)均以县委、县政府的名义召开了专题会议,认真贯彻省、州会议精神,转发了州委办、政府办[2003]13号文件,并根据实际,研究制定了发展农协会的政策措施,狠抓落实,极大地推进了全州农民专业协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州委向15个有影响的农民专业协会派驻工作队员后,更加引起了各县(市)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加大了组建提升农协会的工作力度,如元谋县不仅有4个协会有州委工作队员入驻,县委又安排州委工作队分别与10个协会联系,同时县委又抽调工作队员入驻部分农民专业协会,同时明确指定县级各部门一把手分别与协会直接挂沟,帮助农协会开展活动。省、州农协会会议召开以来,全州农协会发展迅速,仅去年9月至今年3月间,全州新发展农协会91个,占历年累计总数的21%,新发展会员6744人,占历年累计会员总数的39.4%。这期间成立的协会,均有健全的章程和规章制度,有健全的协会领导班子,大多数有龙头企业为依托,按元谋县“公司+协会+经纪人”的组织经营模式和“好品种+订单”的运作方式开展活动,深受当地农民的欢迎。从掌握的总体情况来看,全州农协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组织形式由松散型向紧密型转变,管理逐步规范;服务领域由单一性向综合性转变,逐步形成多元化。全州农协会的发展,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注入了动力,在运用、推广、普及科学技术,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经济发展以及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发挥出重要作用,已成为新时期促进彝州农村经济社会全面进步的一支重要力量。 二、存在问题 1、认识不到位,工作力度不大。创新农业经营机制,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协会已写入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报告,在农民增收中的重要作用也已充分显现,经验在全省广泛推广。但一些地区和领导对农民专业协会的性质、地位、作用和潜力还缺乏足够的认识,仅限于开了会议,发了文件,对如何结合当地实际,加快农民专业协会的组建与发展,还没有真正摆上议事日程,加以认真研究,导致协调指导不够,督查落实不力,工作力度不大,个别地区和领导认为当地还没有具备组建发展农协会的条件,等条件具备了再组建,对已成立的农民专业协会疏于管理。 2、发展不平衡,数量不足,质量不高。去年9月元谋推进会议后,各县(市)都有了不同程度的发展,但总体上来看,发展极不平衡,表现在数量不足,质量不高。去年9月至今年3月,发展较快的有武定县20个、大姚县17个、元谋县14个、禄丰县10个。发展比较缓慢的有楚雄市仅2个、牟定县3个、永仁县4个。另外在433个农民专业协会中,属经济实体型的只有63个,仅占总数的14.6%,距元谋现场会上州委、州政府提出的“到2005年底,各类农民专业协会发展到800个以上,各类专业协会的服务范围达到全州农户总数的50%以上”的总体目标差距较大。 3、促进农民专业协会发展的政策不到位,相关部门职责不明确、协调配合难度大。尽管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农民专业协会的发展问题,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协会的意见》,州委、州政府领导在召开各种全州性的会议时反复强调,要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农民专业协会的发展,为农协会的快速推进营造宽松的环境,但至今没有一家部门制定出台有关支持农民专业协会发展的优惠政策。 4、协会内部管理和运行机制不规范,协会的组织结构、经营模式、运作方式有待进一步探索。目前我州极大多数农民专业协会还处在松散型阶段,“小、散、弱”的现象十分突出,质量提高较慢。一些协会处于家庭型,会员与协会之间连结的纽带主要还是技术服务,经济利益关系不紧密,一些农民专业协会一无资金、二无场所、三无专人、四无实体,综合实力普遍较弱,市场竞争能力差,自我发展后劲不足,其作用难以显现。 5、科协对各县(市)农民专业协会的发展督查指导不够有力。州科协作为全州农民专业协会的管理部门,本应有专门人员对全州农技协的发展进行强有力的协调指导。但由于种种原因,科协人员缺额,农技协的发展管理人少事多,加之2003年9—12月期间,科协的主要精力放在农函大面授考试,进入2004年后又放在12000人的招生工作上,使得对县(市)督查指导不力,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全州农民专业协会的快速发展。 三、下步工作建议 1、提高认识,加大工作力度。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州委、州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协会的意见,提高发展农协会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高度重视农协会的工作,特别是要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好省委云办发[2004]11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技协发展的意见》精神,把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协会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按照文件规定的政策措施要求及时研究解决农民专业协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大工作力度。各地应本着先发展,后规范,再提升的原则尽快依托现有的龙头企业,组建一批有一定规模的农民专业协会。 2、加强领导,加快发展速度。建议州委、州政府尽快成立“楚雄州农民专业协会发展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充实科协工作人员,做到有专人从事此项工作。各县(市)也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形成由科协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积极配合,分工协作的领导机制,从组织上为农民专业协会的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3、完善政策,多方扶持,营造宽松环境。农民专业协会的发展状大,涉及民政、工商、税务、科技、农业、林业、水利、供销、金融、信贷、土地等多个部门。为形成合力,建议各级党委、政府根据农民专业协会发展的需要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研究制定各种优惠政策,扶持和引导农民专业协会发展。在资金上要尽快制定资金扶持和管理办法,应从农业专项经费中划拔一部分支持农民专业协会的发展;对一部分有加工能力的农民专业协会,应作为龙头企业,在安排计划、资金、项目时给予一定倾斜。在税收上农民专业协会兴办的各类经济实体,应享受民营企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在政策上应允许农民专业协会根据会员直接生产需要,从事种子、化肥、农药、农膜等生产资料的购销业务,为农民专业协会的发展创造宽松的外部环境。州科协与州民政局应尽快联合制定《楚雄州农民专业协会登记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登记的条件、办法、手续及其管理办法。 4、履行职责,规范管理,加强督查指导力度,搞好服务。各级科协一定要认真履行州委、州政府赋予的光荣职责,把加强对农民专业协会的组建、指导、管理和服务作为科协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使我州各类农民专业协会在数量上有较大发展,在规模上、质量上有明显提升。州科协要加大对县(市)科协的指导和督查力度,深入调研,认真研究农民专业协会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总结经验,当好州委、州政府的参谋。各县(市)要围绕发展主题,按照元谋现场推进会的要求,本着“先发展后规范”的原则,大力扶持发展各种类型的农民专业协会,赋予协会必要的职能和手段,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要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采取分类指导的办法对老协会要适应发展要求,引导其进行合理调整和改组、改造,在巩固成果和发展提高上作文章,对已有一定实力的农协会,要加强行业自律,建立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理顺公司、协会、经纪人之间的关系,切实维护会员权益,使协会的凝聚力和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对未建立农民专业协会的地方要选准产业,抓好时机,加强引导,积极推动建立。尤其要抓紧组建优势农产品行业协会,使优势产业的培育与行业保护机制的完善和农民专业协会的建立有机地结合起来,切实增强农民抗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协会在农村经济发展,带动农民增收和推动农业走向产业化中的重要作用。各地要加强信息服务,开展农民专业协会之间的交流,为农民专业协会提供技术、市场等方面的信息服务;同时抓好农协会会长、经纪人的思想教育、业务培训,培养和造就一批有胆、有识、有作为的农民企业家和协会骨干队伍,提高协会的管理和发展能力,引导农民专业协会快速健康发展。 [返回] |